77779193永利學生實習守則
(2017 年 1 月修訂)
根據《77779193永利實踐教學管理辦法》,為了保證各類實習教學活動的順利進行,确保實習的安全和實習任務的完成,特制定本守則。
第一條 學生必須按要求參加實習教學活動,在實習期間必須聽從實習指導教師的指導,按照實習大綱和實習實施計劃完成規定的學習内容和實習任務。
第二條 學生應将實習觀察的結果、實習心得收集整理,寫好實習日記,按時完成實習思考題,寫好實習報告。
第三條 對實習涉及到的保密内容,應遵守保密制度,嚴守機密,防止洩漏。
第四條 聽從實習單位的管理,尊重他人,虛心學習。處理搞好實習單位和住宿單位及兄弟院校師生的關系。嚴禁酗酒、賭博以及參加與學生身份不相符的娛樂活動。
第五條 實習期間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、操作規程、勞動紀律、職業道德和安全要求。按照相關行業要求統一着裝和使用勞動用品。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操作機器設備、進入與實習無關的部門。在實習期間,學生因違反實習紀律和安全規則造成自身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,造成他人傷害或國家和企業的經濟損失,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。
第六條 學生不得無故不參加實習,原則上不得請假,特殊情況要向學校指導老師報告并報學院批準,否則按曠課處理。不得無故遲到、早退、擅自離開實習崗位。
第七條 病事假天數超過實習天數 1/3 以上者,實習成績作不及格處理。學生可申請實習重修,由學生提交重新實習申請,經教務處批準後進行實習,重修實習一切費用原則上自理。學生擅自不參加實習,無故缺勤天數達總實習天數 1/4 及以上者,實習成績作不及格處理,并不準補實習。
第八條 學生在實習中除應嚴格遵守上述各項 紀律外,還必須遵守學院和實習基地實習紀律要求。學生違反上述規定,經批評教育無效者,由實習指導教師和基地單位報送學院、學校審批,方可終止學生實習。